江苏省纺织品经销行业协会
劳保用品专业委员会 苏纺协劳委(2016)3号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关于建立协会微信订阅号及微信群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: 为加强和改进协会工作,适应互联网+发展趋势,经过3个月的协会微信订阅号及微信群的试运行,这一新型交流方式能增强协会与会员单位之间、经销商会员单位与生产商会员单位之间的紧密联系和合作,受到会员单位的欢迎和好评。为把这项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全体会员单位应加入协会微信订阅号,号码为:jslbzwh. 二、 全体会员单位应加入协会微信群,群名称:江苏省纺协劳保用品专委会,加入 办法:添加群主微信号13905172761后由群主拉入微信群或由已经是微信群群友拉入。 三、 微信群规则: 1、 群聊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规定,不发表有违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和不健康 的文章或评论。 2、 微友之间要相互尊重,不发表带有歧视性、侮辱性言论。 3、 当有微友发布求购信息、如果有第一应询人回复求购信息时其他微友不要再次应 询,共同维护微信群交流合作的秩序。 4、微信群是协会会员单位合作交流的平台,请不要将还不是本协会会员单位的微友加 入进来。 5、 协会会员单位的主要领导须加入微信群,其单位业务人员或管理骨干等均可加入。 6、 加入微信群时请将微信昵称修改为:单位名称+姓名,便于交流。 7、 为把协会微信群建设好,招募协会微信群管理员三名,有自愿为协会服务、热心协 会工作的微友均可报名,报名时间至3月31日,报名联系电话025-84412687、13905172761 联系人:薛忠鸣,根据报名情况由协会秘书处报会长决定管理人员名单。 8、 微信群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微友采取警告、踢出微信群等措施,被踢出群后 三个月内不得加入微信群,如再次被踢则1年内不得加入微信群。 望还未加入协会订阅号及微信群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即主动加入,全体微友遵守群规 则、传播正能量,把协会微信群建成行业交流、信息发布、合作共赢的平台。
江苏省纺织品经销行业协会劳保用品专业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 |